福建省福州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4)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5)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支行;帐号:42。
2.本项目按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及投标报价折扣为准据实结算。本项目中标价85万元(人民币),折扣率85%CQ9电子平台。